关于促进地方志编修工作、发展地方志编修事业的建议
景莹
※背景情况※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都非常重视地方志工作。198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199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就地方志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重要批示。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 》,对地方志编纂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标志着地方志事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2010年1月8日,上海市地方志工作大会召开,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正式全面启动。二轮上海市级志书规划为《上海市志(1978-2010)》,以专业、行业条线为纲,由148个分志、卷组成;以及上海市级专志,以企事业单位为对象,弥补市志按专业条线记述,无法多维度反映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的弊端,选择能够代表或体现本行业、事业特点的大型企业集团和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共70部大型企事业单位志。两大系列218部,计划2020年全部完成。同时,启动各区县志续志系列志书的编纂工作。
据统计,截至2016年上半年,规划内148部《上海市志(1978-2010)》,已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并全部启动,进入评审、验收、出版阶段的有21部,二轮修志的引领之作《上海世博会志》进入出版阶段。工程虽然浩大,但总体上按照《上海市志(1978-2010)》编纂工作总体规划有序推进。规划内70部专志,启动49部,进入评审、验收、出版阶段的有6部,其中《上海海洋大学志》率先完成验收,进入出版阶段。
规划内区县志续志共25部。截至2016年上半年,除《金山区志》因金山建区尚未满20年不具备启动条件外,其余24部全部启动,其中19个区县已完成编纂出版工作。
二轮市级志书,市志与市级专志并行,专业条线分志与多元化企事业单位志互补,体量巨大,凸出时代特色、彰显地方特点。
※问题及分析※
尽管首轮修志和二轮修志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结构性问题,给修志工作造成掣肘。譬如:资料总量大与结构性不平衡的矛盾;工作周期长和队伍流动性大的矛盾;交叉处理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根本性的,真正的困难来自以下四个方面:
1、机构归属不合理,顶层设计存在偏颇。全国其他省、市、区的地方志办公室都归属于政府系统,只有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归属于市委宣传部。归属宣传部的弊病是下发文件都要转个弯,即由宣传部出面,转交市政府,再由市政府对外发文。工作不顺倒在其次,有时候走程序的时间较长,耽误工作的事也时有发生。各区、县地方志办公室在归属问题上也五花八门,有归属档案局的,有与档案局、档案馆合署的,有与档案局、档案馆、党史办合署的,也有与党史办合署的,仅闵行一家是独立的。
2、人员流动不畅。目前的地方志系统明显存在专业培训不足、人员流动不畅的弊端。培训不足,地方志系统可通过自身努力弥补和完善,但人员流动不畅则需有关部门(领导部门)引起重视。以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为例,4个专业处室的一二把手都是大学一毕业就到市地方志办公室工作,直到现在,从来就没动过。其他工作人员偶尔也有去其他单位或部门的,但从来没有来自组织部门的岗位交流。因此,地方志系统被其工作人员戏称为“洼地”——只有进来,没有出去,成为“被遗忘的角落”。这种“死水一潭”的机制,既不利于扩大工作人员的接触面,不利于锻造复合型人才,也不利于激发方志队伍的活力。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合理流动”——干部交流任职、人员交换轮岗——是机构活力所在。
3、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存在问题。从方志人才队伍结构看,目前从事地方志工作人员存在着“两头重中间轻”问题(此在全国为普遍现象),即离退休返聘的老同志和大学刚刚毕业、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居多,而中间力量(中年人才)稍显薄弱。
地方志系统的工作人员除原先的“老人”外,新晋人员都是通过招聘途径(考试)进来的。这些人员的专业背景大多是中文系或历史系毕业的。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近50个工作人员中,只有一个毕业于宁波大学方志系(本科)。方志界有识之士一直在呼吁加强地方志学科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此外,地方志系统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新晋人员都是要参加全市统一的公务员考试,由此造成的问题是:有的地方志专业本科毕业生因各种政策限制,不能直接录用进入地方志系统工作。另一方面,方志学学科建设本身还存在基础理论研究薄弱,尚未形成一致公认的权威著作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短时间内建立专门的地方志编修大学或设立一级学科的目标难以实现。
4、修志经费问题。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中“一纳入,八到位”的规定,各修志单位都必须将修志经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问题是经过市地方志办公室统一核算并由市财政统一下发后,有些单位反而不满意,因为市地方志办公室核发的标准是每个单位150万元,而有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原先给修志拨的费用超过这个数,这些单位就认为市地方志办公室统一核发多此一举,削减了他们的修志费用。当然,这个问题不是很突出,但也不可忽视。
※建议※
为加快地方志编修事业发展步伐,确保地方志编修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理顺归属关系。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建议借鉴各省、市、自治区成功经验,将市地方志办公室归入政府系统,以减少工作环节,增强行政效率,更好服务上海文化事业发展。
2、消除交流壁垒。2008年,市地方志办公室就已获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列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序列。因此建议市委组织部应将地方志办公室纳入全市干部交流任职的大盘子之中,让其享受与其他部门一致的政策,而不是一任其“体外循环”和处于“游离状态”。交流任职有利于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有利于干部的培养和成长。好在这项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就在2015年12月初,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的干部交流任职开始实施,静安区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唐长国调任市地方志办公室任信息处处长兼研究室主任。既然有了开端,就应该使之机制化(常态化),只有这样,才能激活人才、激发活力。
3、强化人员素质。在目前不可能建立专门的地方志编修大学或在相关大学设系的现实下,依托相关大学或科研机构举办培训班不失为权宜之计。上海一地即有方志编纂人员近200人之多,这支队伍原本就拥有修志实践经验,通过岗位培训加强修志专业知识,提升理论修养,强化修志素质,能为地方志理论研究及编修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也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如定期组织社会各方参加的理论研讨会、评选优秀方志学理论著作及论文等,提升方志编纂人员从事方志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宣传和社会影响力,为地方志学科建设夯实基础、营造氛围。
4、出台政策扶持。建议市公务员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制定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或相关的政策中设置优惠条款),给予方志方面毕业生在进入地方志系统工作的考试中一定的倾斜,使方志人才能够进入地方志系统工作,做到专才专用。